"我们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并用合营、合作等各种形式和方法扩大对外经济关系。"
由于党和国家的人民性政策,朝鲜自1974年4月1日起完全废除了税金制度,但对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人朝鲜将征收税金。
为此,1993年1月31日,朝鲜以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决议第26号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企业及外国人税法》,并反映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多次修改补充。
目前,朝鲜采用的是2023年1月19日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政令第1186号修订补充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人税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企业及外国人税法》(第九章第54条~第59条)规定国家适用于外国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税。
利用朝鲜土地的外国投资企业应当缴纳土地利用税。
这里谈到的外国投资企业,是指外国人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外国人投资企业包括在朝鲜设立的合作企业、合营企业和外国人企业。
合作企业是朝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共同投资,由朝方经营,按合同偿还对方投资或分配利润的企业。
合营企业是朝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投资份额分配利润的企业。
外国人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并经营的企业。
外国企业是指在朝鲜的投资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然后进行经济活动,或不设立外国人投资企业,按照同朝鲜机关、企业和团体签订的合同进行投资的外国企业。
利用朝鲜土地的外国投资企业应当以朝鲜元或法定货币进行计算,缴纳土地利用税。
有关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机关登记的土地面积进行。
土地使用税税率因土地是否用于农产、养鱼和养殖部门而异。
土地用于农产、养鱼、养殖部门的外国投资企业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公顷定额税率,而利用其他土地的外国投资企业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平方米定额税率。
纳税人应当在季度1次,在本季度结束后3个月内计算土地利用税。
季度土地利用税按课税上规定的税率计算,占年土地利用税的25%。
纳税人应当按季度第一季度结束后5天内提交纳税申报单缴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应用给予以下优惠:
首先,对鼓励部门的外国投资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五年,然后3年减免50%左右。
对于经营10年以上的外国投资企业,免征土地利用税一年之久。
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国投资企业停止经营活动的期间免征土地利用税。
朝鲜对外国投资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法规,因其妥当性和优惠措施,将为保障有利于外国投资的环境作出贡献。